各供应商
首先,感谢贵公司多年来对神华国华电力物资管理的关注及支持!
为了规范神华国华电力SCM(供应链管理)系统交易平台管理,保证供需双方所交易商品能够保障神华国华电力系统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杜绝假货、劣货或其他不诚信行为,自2011年起,对神华国华电力集中管理的具有SCM系统交易权限的贸易类供应商(与研究院签署长约协议的供应商除外),实施供货质量与诚信服务履约保证管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案:
1、由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甲方)与供应商(乙方)签订《供货质量与诚信服务协议》(附件1);
2、由供应商在甲方认可的银行开具《供货质量与诚信服务履约保函》(附件2),提交给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3、发生《供货质量与诚信服务协议》违约事件时,按协议约定,由研究院统一划扣保函内相应款项给相关发电公司用户,并对供应商进行暂停、取消交易资格的处罚。对于暂停交易权限的,需继续在国华系统内进行交易的供应商,按甲方及银行要求补齐保函金额。
4、履约保函金额的确定:
1)已纳入集中管理的供应商履约保函金额按照上一年度与国华电力交易金额分为三个档次:
交易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履约保函金额为10万元;
交易额在100至500万元的,履约保函金额为5万元;
交易额在100及以下的,履约保函金额为3万元;
2)新加入的贸易类供应商,履约保函金额为3万元。
5、保函金额与单笔合同质保金无关,且不受合同质保时间的限制。发生违约行为时,一经发现立即按约定条款扣除相应的金额;保函金额扣除后,不影响供应商向最终用户承担质保责任;供应商在已完成供货及服务责任情况下,自愿退出神华国华电力SCM(供应链管理)系统交易平台不再进行任何交易时,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0工作日内退还银行保函,并终止协议。
二、具体事项:
1、为了更好开展该项工作,定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9时,在北京日昇昌酒店(酒店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大街8号楼9层,酒店电话:010-63555999)进行国华电力供应商管理集中培训,请各供应商安排本企业熟悉财务管理人员,务必准时参加。
2、请各供应商接到本通知后,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附件1《供货质量与诚信服务协议》格式,一式肆份签字、盖章,并在集中培训时集中交付(协议文件及保函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否则无效);
2)请各供应商在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
3)请各供应商核实基本帐户信息是否与现有开户资料信息相符,若不符请到基本户所在行提前办理信息变更(账户信息有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注册地址等);
4)按照办理保函银行要求提供资料目录(附件3),按准备相关资料。
3、要求各供应商于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指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的账户开立工作,同时提交符合银行要求的完备的保函申请资料,由银行向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已受理客户名单,逾期不在名单内的企业视为其自动放弃在SCM系统中的交易资格,研究院有权停止其在SCM系统中的交易权限,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将无法在系统中进行报价交易。
4、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银行保函业务办理流程(附件4),减少因开户及保函申请资料不齐或信息差错造成的往返次数增多、业务办理延后的情况,如有问题请咨询银行工作人员。
浦发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联系电话:010-63515441、63525100、83560612
5、请贵公司接到通知后,务必填写回执表(附件5)传真至我公司。
6、神华国华物流管理中心联系人:
杜威研 联系电话:010-65553112;传 真:010-6555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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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物流管理中心
2011年4月12日